防疫期間,“共享員工”的新型用工方式通過人力資源的再分配,實現了企業、員工的雙贏,因此依法保障員工合法權益,做到安全生產尤為重要。
自疫情發生以來,不少從業人員做起了“客串”,廚師進行生鮮分揀,房地產銷售送起了快遞,酒店領班成為日化廠工人……他們有一個新穎的名字——“共享員工”。這種新型的用工方式,既幫助人力成本壓力大的企業渡過難關,又為人手不足的企業一解燃眉之急。通過人力資源的再分配,實現了企業、員工的雙贏,發揮了保障民生、促進生產、提升勞動力技能水平、提高人力資源配置效率等作用,可謂一舉多得。
不論何種用工方式,保障安全是第一位。對這種新型用工方式,安全管理要相伴相隨,“共享員工”更要“共享安全”。
首先,相關監管部門要主動作為。目前,“共享員工”多是企業間自發的“借工”行為,雙方互相達成用工協議,一方調入,另一方調出,自救互救,共渡難關。但企業“共享員工”行為應該守法合規,要充分征求員工的意見建議,防止出現從業人員“被共享”現象。要切實做好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保障,充分保障員工的健康安全。如果企業以“共享員工”名義隨意向缺工企業進行勞務派遣從中獲利,就可能損害勞動者權益,不利于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要解決這些問題,光憑企業之間、勞資之間的溝通、協作、磨合顯然不夠,這就需要人社、應急、工會等相關部門以適當的方式介入,對“共享員工”這一新型用工模式予以規范管理,特別是安全監管不能出現空白,推動“共享員工”用工模式系統化、標準化、規范化。
其次,相關企業必須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相對于傳統的用工方式,“共享員工”的隸屬關系、管理模式比較復雜,因此,必須明確“共享員工”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例如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明確調出企業與調入企業的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溝通協作,合理用工。無論用工方式有何不同,勞動者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都是平等的。調入企業要將“共享員工”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統一管理,一視同仁。要給“共享員工”提供必需的培訓,以幫助員工熟悉了解新的工作場所和工作崗位,了解基本的操作規程和工作要求,并應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設施,將安全生產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涉及跨行業、專業和工種的,要及時做好共享員工的崗位技能培訓和安全生產培訓工作,并進行必要的考核測試??荚嚭细穹娇缮蠉?,不能招之即來、來之即用,防止出現“上午上崗、下午出事”的悲劇。涉及特殊作業的,要檢查從業人員的相關證件資質,嚴禁無證上崗。勞動者借調期間遭受工傷的,應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由調出企業承擔工傷保險責任,調入企業按照約定給予調出企業相應補償。
再次,相關從業人員要維護自身的權益,履行安全生產義務。“共享員工”在新的工作環境中要服從管理,主動接受調入企業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認真學習掌握新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防范意識和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能力。要嚴格遵守新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共享安全生產經驗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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