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學杏林學院是經批準成立的本科層次獨立學院。學院始建于1999年2月,以啟東校區為主體辦學校園,校區坐落于經濟發達的江蘇省啟東市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充實人才隊伍,優化師資結構,南通大學杏林學院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2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堅定的理想信念。(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協作,敬業樂群、廉潔奉公。(三)熱愛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事業,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六)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七)本次招聘面向社會人員和應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須于2023年8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同期畢業人員,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內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人員,同期畢業的時間要求與國內應屆畢業生一致。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八)報考崗位編號為1和2的須為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3.有3年以上企事業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經歷。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擔任專職書記、副書記,或在紀檢和黨辦、組織(人事)、宣傳、統戰、學工等黨的工作部門中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會、共青團、婦聯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專職從事思想教育或職業道德建設工作。工作經歷指正式參加工作經歷,不含個人學生時期實習、兼職工作經歷。以上任職時間要求基準日期均為2023年8月31日。應聘人員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將相關報名材料復印件發送至指定郵箱:xlrsc@ntu.edu.cn,郵件主題格式為:應聘崗位+姓名+學歷+學位。1.提交報名材料:6月7日9∶00-6月28日16∶00;2.資格初審:6月7日9∶00-6月29日16∶00;3.陳述申辯:6月28日-6月29日期間,9∶00-16∶00;4.對初審異議的處理:6月28日9∶00-6月29日16∶00;所有應聘人員按要求填寫《南通大學杏林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及打包發送下述材料掃描件:1.身份證(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2.高等教育各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3.國內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未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的,須同時提供檔案保管或托管證明、無社保繳費記錄證明等證明材料。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5.報考崗位編號為1和2的還須遞交:公告和崗位表中要求的相關證明(黨員證明、工作經歷證明、學生干部經歷證明等)。其中黨員證明材料由考生所在單位的組織部門或二級黨組織出具;院級學生干部經歷須由學院黨委出具證明,校級學生干部經歷須由高校學生管理部門出具證明;高校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歷由高校校級人事部門(不含校內其他二級部門或二級單位)出具證明;企事業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經歷由所在單位黨委或黨總支(不含單位內二級部門或二級單位黨委或黨總支)出具證明。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應聘人員請于6月28日-29日至南通大學杏林學院網站主頁(http://xlxy.ntu.edu.cn)查詢資格審核通過情況。如有疑議,請于6月29日16:00前通過電話或郵箱(見“招聘政策咨詢”)陳述申辯。1.應聘人員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單位開具的應聘人員證明材料均須真實有效。招聘部門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的,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2.應聘人員在報名時請對照報考條件在“學習及工作經歷”欄中補充填寫自己學生干部任職經歷或工作經歷等相關信息,須注明所在單位、任職職務以及任職起止年月。未填寫的視作無相關經歷。3.招聘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為1:3。如未達到上述比例,由學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崗位調整情況在杏林學院網站主頁公告。被取消崗位的應聘人員可在2023年6月27日16:00前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4.應聘人員要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③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